推动儿童健康服务下沉社区******
本报记者 孙颖
构建首都基础教育良好生态,推动儿童健康服务下沉社区,建立“三位一体”心理健康服务网络……从教育到医疗,再到心理健康,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一直是市政协委员们关注的话题。在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让祖国的花朵健康绽放。
让教师交流轮岗“活”起来
“双减”背景下,如何构建基础教育良好生态?民进北京市委提交党派提案,建议健全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推进“区管校聘”管理改革,让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活”起来。
“完善顶层设计,构建有力的协同推进机制,明确义务教育教师定期参加交流轮岗的义务,并对交流轮岗的对象、年限、程序、待遇等做出全面规范。”民进北京市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发挥宏观规划协调的职能,统筹学区、集团、学校和教科研部门参与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如推进“区管校聘”管理改革,进一步明确教育部门与编制、人社等部门的权责,强化部门之间的横向协同。
“我们还建议,不断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交流轮岗供需全面统筹、精准调配,健全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创新交流形式,实施多元化交流,灵活运用全职与兼职两种形式。”民进北京市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比如城区之间学校的交流轮岗,可通过兼职方式有选择地实施较长期限的交流轮岗,统筹开展“双师”直播课堂、同步课堂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师交流,突破交流轮岗时空限制,促进普通学校转型升级。
推动儿童健康服务下沉社区
“许多婴幼儿疾病,如果能早期发现并及时有效干预,预后效果会很好。而早发现,儿童保健医生是关键一环。”来自九三学社界的市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神经科学研究所研究员伊鸣建议,推动0至6岁儿童健康服务下沉社区,提高儿童生命质量。
伊鸣说,对于0至6岁儿童开展健康管理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满月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婴幼儿体格检查和疫苗接种等服务。但是许多儿童在基层医疗机构只能接受最基本最简单的体检服务,一些国家要求新增的服务项目,如眼部和视力检查等,并未得到切实开展。
如何让公共卫生服务在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更有实效?伊鸣建议,要严格落实儿童保健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要求和比例要求,确保能够充分满足临床诊疗及预防保健需求。要加强儿童保健人员知识培训,需制定一套标准化与个性化相结合教案,确保儿童保健医生熟练掌握儿童常规适宜技术。
构建“三位一体”心理健康服务网
近年来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日趋引人关注。来自民建界的市政协委员、丰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婕建议,构建家庭、学校、专业机构“三位一体”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的调查数据显示,‘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排在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的第一位。”张婕说,学校心理教育有优势,也有不足,在碰到复杂的学生心理问题时显得无能为力,专业心理机构虽然有专业上的优势,但存在难以进校园、难以得到家长认可的情况。
“要将教师、学生心理健康筛查纳入卫健委、教委日常工作,设定相应指标,与青少年肥胖率、近视眼率一并纳入学生健康指标进行考核。”张婕建议,建立心理咨询资源库,统筹中小学与专业心理咨询、治疗机构沟通机制,及时传递双方需要的信息,提高学校心理教育的水平以及专业心理机构咨询与治疗的效果。要对专业心理咨询机构进入校园出台鼓励措施,家庭、学校、专业机构一同帮助学生改善心理健康状态。
湖北市场监管系统去年对近三成案件开“免罚单”******
中新网武汉1月11日电 (郭姗姗)湖北省市场监管局11日通报,2022年湖北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结案件29613件,对其中8594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占比全部办结案件的29%。
2022年,孝感市某眼镜店使用未经检定的定配眼镜产品计量器具,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处1000元以下罚款,因当事人积极配合,及时整改,孝感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当事人免除罚款。
咸宁市某地产公司在公交站台发布房地产广告,未载明预售许可证书号,鉴于当事人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书,广告发布期短,其间无违法所得,并将广告及时摘除,当地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不予行政处罚。
近年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不断探索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对首次轻微违法的市场主体,在法律框架中给予容错空间。同时,湖北各地市场监管系统纷纷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网络交易、共享单车等新兴行业,通过电话提醒、微信推送、开会约谈等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下达责令改正1380件。黄冈市市场监管局推进实施“认罚择轻”裁量,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合规监管机制引入市场监管领域,创新“认罚择轻”包容监管新机制。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将不断深化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实施,既通过“免罚清单”普及法律底线,促进市场主体自强自律,增强法治意识,又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加强行政指导,容错纠错,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