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面对舆情别肝儿颤,《西游记》教你这么办******(该图系根据《西游记》故事情节虚构)
《西游记》是吴承恩揭示人间百态、社会万象的“神话寓言”,抛开书中人物的鬼怪形象和神奇法术,他们的一举一动,不过是吴承恩对人间社会的反思写照。
就拿《西游记》第十六回和第十七回“观音禅院袈裟失窃案”来说,通过现代语境再次重读,不失为干部直面问题、妥善处置舆情、客观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公信形象的范例。
面对舆情危机,起初观音回应失当,到后来挺身而出,速效解决问题。她成功地扭转了舆情危机,挽回了公信形象。
袈裟失窃——舆情迭起
当时,唐僧和孙悟空师徒二人路过一座寺院,该寺院名为:观音禅院。说白了,这就是加盟“观音”品牌的连锁庙宇。
唐僧见到“观音”二字,倍感亲切。观音是取经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这一路上,唐僧接受过观音不少帮助,锦襕袈裟和九环锡杖这些行头,都是由观音亲手送的。在唐僧的认知里,观音是顶头上司兼人生导师,没有观音,就没有唐僧承揽取经项目的机会。
所以,唐僧看到观音禅院人间分院,一定要去“捧个场”。他不但在该院上香,还留宿过夜。
那天,孙悟空和该院一把手金池长老“斗富”,引发他的贪欲。金池长老当晚联合寺院僧众,策划实施了“观音禅院纵火案”。
此事被孙悟空提前发现后,将计就计吹风助火,导致观音禅院大半个院落、殿堂被烧毁。那晚金池长老畏罪自杀,锦襕袈裟被黑熊怪顺手牵羊掳走。
锦襕袈裟在观音禅院失窃后,天庭、人间传得沸沸扬扬,给佛教高层领导观音都带来了负面影响。
这件袈裟是如来佛祖指定给取经人的,如今在人间一处观音禅院失窃,引发社会关注,负面新闻直扑观音,一时之间,各大门户网站,出现各类标题党新闻:
观音管理部下不严,致使如来亲赐袈裟被盗;
观音纵容部下贪污,生活奢侈堪比人间土皇帝;
观音人间代理人与黑社会合伙敛财;
疑观音在人间置办多处房产……
这些真假难辨的消息,在网上甚嚣尘上,就连孙悟空都对观音起了疑心。
《西游记》原文:行者道:“我师父路遇你的禅院,你受了人间香火,容一个黑熊精在那里邻住,着他偷了我师父袈裟,屡次取讨不与,今特来问你要的。”
从孙悟空的这段质询中,可以看出,他默认黑熊精偷袈裟是受观音指使。
电视剧《西游记》黑熊怪捧着袈裟官方通报语气硬 引发次生舆情
观音面对孙悟空质疑和发酵的舆情话题时,她表现得很强势。
《西游记》原文:菩萨道:“这猴子说话,这等无状!既是熊精偷了你的袈裟,你怎来问我取讨?都是你这个孽猴大胆,将宝贝卖弄,拿与小人看见,你却又行凶,唤风发火,烧了我的留云下院,反来我处放刁!”
观音的这个回应,可以说不合格。一是回应时间迟;二是语气强硬;三是通报语焉不详;
从袈裟失窃,到孙悟空一人调查,这期间舆情不断升温,网络各种质疑和揣测不断,究其原因是舆论当事人观音未能及时出面回应。等到孙悟空找上门质询时,她还一副领导做派,对孙悟空接二连三的训斥。
尽管孙悟空是她的部下,但是要知道,这段回应不单是给孙悟空听,还要给社会公众听。张嘴就训斥猴子没规矩,接着用反问语气否认袈裟与自己无关,进而再斥责猴子卖弄财物,引发袈裟失窃案,最后虽然承认了观音禅院是自己批准的加盟院,她被小人蒙蔽。但是公众不会再听信她后面的说辞了,因为前面的傲慢语气,已经激起受众的反感心理。
如果当时有网络,观音的这段回应,势必掀起第二波舆情。
观音的回复,问题出在官本位思想、认错不诚、语焉不详三点,因为她确实做了调查,只是被孙悟空乍一问,没表述清楚。
社会公众讨厌官本位思想,讨厌官老爷气势凌人的态度,说到底是“作威作福的官本位思想”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官方通报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必然刺激到公众的神经,不管接下来的通报多么细致,公众都不会买账。
其次,观音自认为是孙悟空的上级领导,就没有向他致歉,这是一个干部的胸襟风度问题。错了就要主动去认错,这不单是挽回你个人形象,也是重塑你代表的公权力机关的公信力。
再者,官方通报语焉不详,留下很多空白,引发揣测流言四起。没有标准答案,就滋生很多答案,答案选项越多,舆论的关注也就越大。
其实观音在孙悟空找上门之前,就已经做了详细的调查,回应孙悟空时大可不必气势汹汹。
观音妥帖的回复,应是这样:悟空,让你和唐僧担心了。(先表达慰问关怀)袈裟失窃与我无关,而金池加盟的观音禅院,确实是我批准的。(对事实,客观陈述)为此,我向你和你师父唐僧及观音禅院其他无辜僧众致歉。(诚恳道歉,争取受害人同情原谅)是我用人不当,让金池这个小人蒙蔽了双眼。(主动检讨,如实说明关系,避免网友猜度)此外,袈裟失窃后,我及时关注了,经查:引发该案,系因你和金池卖弄斗富,让他心生嫉妒。他联合同事广智、广谋放火截宝。后来你发现该阴谋,吹风助火,最后火势过大,禅院火毁严重,黑熊怪趁机抢走袈裟,金池畏罪撞墙身亡。(表明观音关注此事后,进行了细致调查工作)由此可见,你存在一定责任,以后要引以为戒。(对孙悟空的错误,进行警示教育)目前,你也查出了,袈裟在黑熊怪那里,为了彻底查清此案,我决定亲自陪你到基层一趟。你放心,不查清楚,我就不回办公室。(着重强调解决问题的态度和决心)
从后面的剧情可知,《西游记》中的观音刀子嘴豆腐心,表面上对悟空一通批评,最后还是亲自陪同孙悟空到黑熊怪老巢走了一趟。
观音虽然不懂舆情事件中“官方通报”的“政治艺术”,但她却是个实干家。
速效解决问题 扭转舆情危机
观音下面的举动,让孙悟空肃然起敬。
《西游记》原文:行者道:“这盘上刻那‘凌虚子制’,想这道人就叫做凌虚子。菩萨,你要依我时,可就变做这个道人,我把这丹吃了一粒,变上一粒,略大些儿。菩萨,你就捧了这个盘儿,两粒仙丹,去与那妖上寿,把这丸大些的让与那妖。待那妖一口吞之,老孙便于中取事,他若不肯献出佛衣,老孙将他肚肠,就也织将一件出来。”
菩萨点点头儿依他。
孙悟空讨袈裟的策略,得到观音的认同和配合。
观音、孙悟空乔装打扮成犯罪嫌疑人的同伙,到嫌疑人窝藏赃物的据点当“卧底”。
为了尽快破获案件,观音一改前面训斥悟空的领导做派,屈尊降贵接受这个猴子指挥。
此时的观音,不摆架子,不作官样子、平易近人、从善如流,领导风范和气度不彰自显。和她此前的表现,判若两人。
这不仅让孙悟空由衷敬佩,也让关心关注“袈裟失窃案”的媒体和网友为之动容。
甚至网友会说:口嫌体正直,观音这样的领导,值得相处,有事儿她真上。
电视剧《西游记》观音收服黑熊怪观音雷厉风行的办案效率,很快平息了负面舆情,而且还收服了案犯主谋黑熊怪。
结案后,她在观音禅院召开了总结大会,对自己监管连锁分院不力,错用小人,深刻检讨;给唐僧师徒及观音禅院其他无辜僧众,带来的火灾伤害,诚挚道歉。同时对孙悟空卖弄财物、争强好胜的虚荣心态,进行严肃批评;对参与金池纵火案的部分僧侣依法处置。
观音能够扭转“袈裟失窃案”舆情危机,关键在于“真诚实干,从速从效”。
只要做到面对问题,态度诚恳;回应问题,客观真实;解决问题,实干速效;舆情就不会演变成危情。
配图:央视版《西游记》电视剧截图
参考:明代吴承恩《西游记》
(中新社微信公众号 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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